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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6月1日起正式实施

CEPA自2004年实施以来,内地与澳门通过CEPA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扩宽及深化经贸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地服务贸易紧密合作,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双方于2019年11月20日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协议进一步放宽澳门企业进入内地服务市场的门坎,当中所涉及的开放领域包括金融、法律、会计、建筑及工程、文化、旅游、分销、教育等多个服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开放措施,为澳门企业及专业人士到内地发展提供更便利条件。同时,内地对澳门完全实现国民待遇的服务部门由62个增加至69个,包括会计、建筑及设计、工程、设备维修和保养、批发销售、铁路运输及货运代理等服务。澳门服务提供商进入内地市场可享有与内地投资者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为澳门企业开拓内地庞大市场创造了有利环境。

修订协议制定多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推动澳门与大湾区深度融合,在包括金融、法律、税收、教育、建筑工程及旅游等服务领域上创设更优惠的市场进入条件,开放更多领域的投资机会,为澳门企业及专业人才在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提升服务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创造了更好机遇,有利促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实现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为澳门服务业界到内地发展注入新动力、创造新条件、带来新契机。期望澳门服务业企业及专业人士抓住CEPA带来的商机,发挥自身优势,提升竞争力,加强与内地互利合作,以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